法律常识
宪法、行政法、民法、刑法等
法律常识
法律常识考查宪法、行政法、民法、刑法等基本法律知识,侧重与公务员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。
宪法
国家制度
- 国体:人民民主专政
- 政体:人民代表大会制度
- 基本经济制度: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
- 国家结构形式:单一制
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
- 平等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
- 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自由
- 人身自由、人格尊严不受侵犯
国家机构
-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:最高国家权力机关
- 国务院:最高国家行政机关
- 国家主席、中央军委、监察委、最高法、最高检
行政法
行政行为
- 抽象行政行为:制定行政法规、规章
- 具体行政行为: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
行政复议
- 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,可申请行政复议
- 复议机关: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
行政诉讼
- 起诉条件:有具体行政行为、有原告资格、有明确被告
- 管辖: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
民法
民法总则
- 民事行为能力:完全(18周岁以上)、限制(8—18周岁)、无(8周岁以下)
- 代理:委托代理、法定代理
物权
- 所有权、用益物权、担保物权
- 不动产登记、动产交付
合同
- 合同成立:要约 + 承诺
- 合同生效:主体适格、意思真实、内容合法
刑法
犯罪构成
- 犯罪主体:达到刑事责任年龄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
- 犯罪主观方面:故意 / 过失
- 犯罪客体: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
- 犯罪客观方面:危害行为、危害结果
刑罚
- 主刑: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、死刑
- 附加刑:罚金、剥夺政治权利、没收财产
内容持续更新中,将陆续补充真题精解与专项练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