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常识

宪法、行政法、民法、刑法等

法律常识

法律常识考查宪法、行政法、民法、刑法等基本法律知识,侧重与公务员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。

宪法

国家制度

  • 国体:人民民主专政
  • 政体:人民代表大会制度
  • 基本经济制度:公有制为主体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
  • 国家结构形式:单一制

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

  • 平等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
  • 言论、出版、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自由
  • 人身自由、人格尊严不受侵犯

国家机构

  •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:最高国家权力机关
  • 国务院:最高国家行政机关
  • 国家主席、中央军委、监察委、最高法、最高检

行政法

行政行为

  • 抽象行政行为:制定行政法规、规章
  • 具体行政行为: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

行政复议

  • 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,可申请行政复议
  • 复议机关: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

行政诉讼

  • 起诉条件:有具体行政行为、有原告资格、有明确被告
  • 管辖: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

民法

民法总则

  • 民事行为能力:完全(18周岁以上)、限制(8—18周岁)、无(8周岁以下)
  • 代理:委托代理、法定代理

物权

  • 所有权、用益物权、担保物权
  • 不动产登记、动产交付

合同

  • 合同成立:要约 + 承诺
  • 合同生效:主体适格、意思真实、内容合法

刑法

犯罪构成

  • 犯罪主体:达到刑事责任年龄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
  • 犯罪主观方面:故意 / 过失
  • 犯罪客体: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
  • 犯罪客观方面:危害行为、危害结果

刑罚

  • 主刑: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、死刑
  • 附加刑:罚金、剥夺政治权利、没收财产

内容持续更新中,将陆续补充真题精解与专项练习。